农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省级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办法
省级粮食风险基金地方财政自筹部分也必须按现行政策规定的到位时间划转到省级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上。各级财政部门下达粮食风险基金预算支出指标等有关文件必须抄送同级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第六条粮食风险基金拨付办法改变后,各级财政...
国务院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股份基金的补充规定
在经济上特殊困难的可以免交。三、城市青年学生下乡上山参加农业合作社生产,因为他们本人尚未就业,原来并无收入,入社时可以免交股份基金。四、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的家属、企业职工家属、军官家属等回乡参加农业生产的...
陕西省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具体财务处理办法,由省财政部门和粮食主管部门共同制定下达。粮食风险基金的拨补,一律通过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省分行设立的专用帐户下拨。我省农业发展银行未成立前,可暂由中国农业银行省分行办理。专用帐户由财政部门代管,按时...
国家基本建设基金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国家计委对基本建设基金以及其他资金,进行统筹安排。基本建设基金安排的经营性投资由国家计委对各国家专业投资公司实行切块安排,数额以1988年计划为基础核定基数;以后年度增加的投资,由国家计委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经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确定的粮食风险基金最低规模所需资金必须每年全部到位,并随使用随补充。第七条粮食风险基金由同级财政部门在农业发展银行设专户管理。财政部门在编制预算时,应将当年安排的粮食风险基金纳入预算,不留...
农业发展基金的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
农发基金首期规模40亿元,由财政部联合中国信达、中信集团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共同发起设立,四家发起人各出资10亿元。基金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遴选基金管理人,中国信达旗下子公司信达资本最终成为基金管理人。农发基金将坚持市场化...
粮食风险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介绍
粮食风险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国家计委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粮食风险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1〕691号
农业发展基金的介绍
农业发展基金(agriculturaldevelopmentfund):七十年代初,世界不少地区农业欠收,出现粮食危机。在发展中国家的积极推动下,联合国于1974年11月在罗马召开了世界粮食会议,决定成立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农发基金),以便...
农业发展基金取得的收入是否缴纳增值税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农业发展基金统一筹集,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分级支配。省级财政部门要在现行财政体制规定的范围内,对乡镇企业税收增加部分、对农村个体工商户和农村私营企业征收税款增加的部分,以及农林特产税收入等,按照将其...
浙江省产业基金管理办法
建立项目分类立项决策机制;新设效益类投资项目,发挥基金管理公司能动性;建立分类考核、尽职免责配套机制等。省财政厅在《浙江省转型升级产业基金管理办法》《浙江省乡村振兴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省产业基金管理...